各院(系):
2010~2011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08、2009级学生参加
“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
生;
(三)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四)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
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09~2010学年度第一、二学
期考试课程。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2009级、2008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
可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15日。
(二)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
载”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
程序
(三)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网上《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报名审核表》(EXL电子版)输入学生2009~2010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并审核
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2010年12月23日前将纸质《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
学”辅修报名审核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L电子版“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
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发至到huang@mail.hust.edu.cn邮箱。
(四)2009级、2008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1年1月3~5日持本人学生证
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
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
据于2011年2月21-25日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
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五)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8级、2007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1年1月6-7
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
“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
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1年2月21-25日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听课证。根据
“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六)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
半。
(七)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自交学费截至2011年3月
10日一律不退还。
(八)若干专业因受修读的学生人数限定而采取院(系)配额的方式择优录取,包括:武汉大
学法学、金融学专业;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报名修读
以上专业的学生按院(系)2009级学生总人数与可录取总人数相应比例及名额,择优录取,具体录
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可于2010年12月29~30日在教
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一)2009级、2008、2007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学校指定地点上
课。
(二)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
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七校联合办学”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管
理”栏下载)
3.2009级、2008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审核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
务管理”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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