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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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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3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协:

为了加强我省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引导人才向产业和基层一线集聚,根据2018年省委人才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和省科协国际交流计划,现将实施“2018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遴选5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入“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实施“A20、B30”培养计划,即:A类: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产业论坛20名左右,每人资助1万元;B类:出国(境)研修30名左右,每人3—5万元,为推动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四)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

(五)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学术交流内容应为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实际要求。

研修、访问指赴有关国际组织、知名大学或著名跨国公司等机构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技能,开展联合科技攻关研究,承担研发项目等,时长须为3个月以上;

(六)优先资助湖北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七)鼓励基层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适当向基层科技人员倾斜。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协组织网上申报(凡没有设立科协的单位(含民营单位)由市、州、直管市科协组织申报)。

(二)申报渠道:湖北省科协网上服务大厅  http://119.97.184.175:8699/index.html。

(三)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注册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

申报单位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所获奖项、拥有专利、其他形式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会议、研修(培训)邀请函、人员派出单位的同意出国(境)的函、论文录用函(证明参会作报告形式)、参会论文等;

(五)报送纸质材料:网上材料经审核后,导出打印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中国科协(武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张立峰收(地址:武昌八一路特一号省科教大厦一楼中国科协(武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邮编:430071)。

(六)评审: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评审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形式审查和评审组织工作由省科协国际部负责,中国科协(武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具体承办。

四、管理办法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申报人被投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二)申报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入选者在结束国(境)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后,须向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报送学术交流活动总结(和研修成果)、照片及出国(境)签证复印件,并在网上填报《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晨光计划”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鼓励入选者所在单位予以配套资助。入选者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须将资助款项退回。

联系人:中国科协(武汉)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

张立峰  电话:18632125497

省科协国际部熊红星  电话:87896085

Email:chenguangjihu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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