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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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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18 点击数:

全校各有关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本年度拟资助各类项目范围

  1. 重大学科平台建设专项: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以学科发展前沿或国家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重点建设一批平台基地,凝练学科方向,凝聚人才队伍,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提升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导向的创新性研究能力,产出重要研究成果,形成服务机制。每个项目资助30万元,每个学院限报1项。

  2. 基础和前沿研究专项:重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部分基础学科和前沿学科开展以兴趣为导向、具有一定原创性和开拓性的自由探索研究,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

  3. 跨学科研究专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形成特色和优势。优先支持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跨院系申报。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

4.学术交流与合作专项:重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活跃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影响力。

二、申报方法和材料报送

1.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应遵循《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以文科学院作为项目的依托和监管单位,由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

3.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出项目申请,认真填写申请书;项目依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指南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后提交人文社科处。

4.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与院系汇总表纸质1份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东七楼614),电子版请发到wukn@hust.edu.cn。

三、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校内正式在编教师。

2.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负责人。

3.教师作为负责人当年最多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已承担了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请。

4.已承担了文科自主创新基金重大交叉项目尚未结项,或当年已获文科自主创新基金资助的,不得参加第二类或第三类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各单位认真填写和上报申请书。同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各项目须根据研究内容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额度及预算说明。

3.获准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任务书。人文社科处根据任务书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项目资助方案,财务处按照人文社科处提供的项目拨付清单下拨当年年度经费。

4.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在按期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财务决算,由人文社科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5.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pecial Funds for Develop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字样。如未标注,相关论文、论著、专利等产出不能算作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项目结项要求

1.“基础和前沿研究专项”和“跨学科研究专项”,需至少发表1篇《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B类或以上期刊论文或2篇CSSCI论文,并以相同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方可结项。若获立项,则也可视为结项。

2.其它项目根据申报书的预期成效考核结项。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2月22日

七、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人文社科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3.院系申报汇总表

2019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专项基金项目院系申报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负责人





院系(签章):

联系人:伍凯宁 时文琪

联系电话:87540381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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