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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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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9-04 点击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请于912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纸质版2份并附电子版、阶段性成果1份报送文科处。

联系人:明玉柱,电话:87543215EMAILmyz@hust.edu.cn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检查报

2需中期检查的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研究一般项目一
文科处

20138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82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一式两份,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复印件1份。
  (2)阶段性成果一式两份,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复印件1份。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4)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
  5、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920日。各中检单位请在201393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送中检材料。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1001室北师大社科管理服务中心(邮编100875)。
  联 人:范明宇、刘杰
  联系电话:010588051455880273001058803011(传真)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部属基地) (部省共建基地)
  4未通过中检的2010年度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一般项目) (基地项目)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3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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