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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7 点击数:

管院全体同学:

为鼓励广大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一、奖项及评比条件

本次评比共设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两个集体奖项,创新创业活动标兵、创新创业活动优秀个人、创新创业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者四个个人奖项。评比条件见附件一。

二、评比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创业活动标兵

申报范围:

全校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1.在国际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一等奖所指范围根据竞赛实际情况确定)以上的团队第一负责人;

2.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以上的团队第一负责人;

(二)创新创业活动优秀个人

申报范围:

全校在校本科生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1.在国家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2.在核心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3.获得发明专利的个人或团队成员;

4.在全校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团队第一负责人。

(三)创新创业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申报条件:

1.申报资格: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或为校团委、院系分团委开展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或承担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指导任务等,并受到学生的好评。

2.参评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1)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2)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育部、团中央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赛事由教务处、校团委认定);

(3)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在国际顶级赛事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赛事由教务处、校团委认定)。

(四)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

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全校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创新创业类教师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团队。

1.申报资格:(各单位应达到资格条件两条以上)

(1)当年度承办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一项以上;

(2)当年度承办校“求是”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活动一项以上或指导教师被聘为“求是”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指导教师;

(3)与当年校“求是”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营员签订培养协议三人以上;

(4)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工作周期内有项目获资助;

(5)被列入“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序列。

2.参评条件:(申报单位应达到参评条件一条以上)

(1)有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国际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2)有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

(3)有学生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限本科生第二作者以上);

(4)有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三项以上的(限本科生第一作者)。

(六)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全校各院系

1.申报资格:(各单位应达到资格条件两条以上)

(1)当年度承办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一项以上或获得校大学生科技节“优秀组织奖”以上奖励称号;

(2)当年度承办国际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一项以上;

(3)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导师团队与当年校“求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营员签订培养协议三人以上;

(4)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工作周期内有项目获资助;

(5)当年度参与“求是杯”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优胜杯”以上奖励称号;

(6)当年度推荐项目参与“求是杯”全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铜奖”以上奖励;

(7)当年度推荐项目参与“互联网+”校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推荐指导教师参与“求是杯”、“互联网+”竞赛评审委员会;

(9)有创新创业基地或教师团队,学生社团获授“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称号序列的。

2.参评条件:(申报单位应达到参评条件一条以上)

(1)有在国际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团队第一负责人的;

(2)有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团队第一负责人的;

(3)有作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限本科生)。

(七)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者

申报范围:

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全校各单位学生工作者

申报条件:

所在单位达到申报“创新创业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条件者。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填写申请表,请于2017年11月29日22: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ustilab@sina.com,并将申请表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术与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史知为处,联系方式17363300083

附件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附件二:各类奖项申报表、资格确认书

必赢766net手机版分团委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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