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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6 点击数:

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确保该活动在我校扎实有序的开展,现鼓励各院系研究生踊跃报名,提交高质量的作品。现将活动的具体内容转发给大家:

 

一、活动主题

我与宪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中国普法网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15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评审阶段:2017年10月16日—31日。

颁奖、宣传展播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2017年12月初举办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网络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知名商业网站和新媒体账号集中展播。

四、作品内容与形式

1.朗读类微视频:朗读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与宪法有关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微视频:讲述我与宪法的小故事、学习宪法的感悟体会。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的作品。

4.图片类:已正式发表、与学习宣传宪法相关的书画、摄影作品。

作品内容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

2.图片类作品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手绘作品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传,图片短边应大于300像素以上,大小控制在1M以下。

3.视频画质要求为最低为720X576(标清作品),视频格式为avi、mp4。参赛作品使用普通话配音,文字使用简体字。微视频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若是某系统内的参赛作品投稿,作品片头不要署系统比赛名称。

4.活动具体奖项设置见活动启事。

活动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zhuanti/node_88621.htm(中国普法网“‘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登陆页面可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投稿要求、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问询信箱、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参赛者请将作品于2017年10月10日之前将作品与作者信息发送至hustwyxf@163.com。作品信息包括作者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参赛的写单位名称)、作品名称、作品简介、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然后由华中科技大学统一报送。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报送联系人:

张  硕 :13545259975

吴金伟 :18797468887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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