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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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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0-17
  •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和名额

此次中国青年科技奖可由省区市政府部门、各部委及中国科协进行单位推荐,也可由两院院士进行提名推荐。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中国青年科技奖实施限额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各单位须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党委须对申报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情况严格把关并给出书面意见。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保密处理情况需经学校保密办公室审核。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一份需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推荐情况报告1份。主要包括遴选程序、候选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学术道德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院系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党委(党总支)章。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91021日上午下班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校科协(档案馆四楼)。

六、联系方式

(一)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王正伦

联系电话:87559469

(二)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喻佳

联系电话:87556046


附件1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docx


                                   科学技术协会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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