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20年选派工作,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高级研究学者。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项目。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选派条件
1.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身心健康。
2. 基本条件参照《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三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3> 。
3.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 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6.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推荐人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表》(按字数提供基本情况),根据基金委选派办法,按材料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5>准备相关材料。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0年4月1日以后。
2.院系推荐。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8日前将《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纸质版、《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以及材料清单中材料上交所在院系人事干事。院系对照选派条件进行审核。建议各院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是否同意推荐。
3.学校审批。各院系将申请人材料收齐审核后,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推荐人资料交人事处复核:
①《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推荐人汇总表》word版、纸质版。
②《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纸质版。
③“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版、纸质版。
④申请人网上申报生成的申请表纸质版(一份)(1月8日前交即可)。
⑤外语证明材料(外语本科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其他类型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即可)。
⑥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证明材料。
⑦外方邀请函(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20年4月1日后)。
4.网上报名。申请人通过院系审核后,于1月1日至5日登录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 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空白上交即可),以上表格请打印一份,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交院系。
材料电子版请发QQ或邮箱gaoyongming@hust.Edu.cn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研修单位、变更研修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公派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公派人员派出前需登录http://210.42.109.63/rs/a录入相关信息;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一场研修工作的报告。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公派简章公布后再发布正式通知。
附: 1.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
2.2020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推荐人汇总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职称证明模板
5.注意事项
联系人: 高永明 87543610 gaoyongming@hust.Edu.cn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