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以科技人才激励为重点,以勇担使命、潜心科研、创造价值为激励导向,营造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生态,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科技〔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自然科学)评审建议指引》(以下简称《评审建议指引》)相关要求,现将开展前沿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沿研究成果奖参评范围
前沿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是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的对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高水平创新成果,成果具体形式不限(如在CNS主刊及其重要子刊和各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重要社会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国专利奖、国际国家标准、为学校赢得社会荣誉、学术影响的国际、国内重大科技进展等)。
本次前沿研究成果奖参评范围包括:
1.2022年度前沿研究成果奖,即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前沿研究成果。
2.2021年度的前沿研究成果奖(部分成果),即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CNS主刊及其重要子刊和各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前沿研究成果。2021年,学校决定对《办法》进行修订,暂缓了对高水平论文的奖励,此次以申报前沿研究成果奖的方式予以奖励。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方式
前沿研究成果奖实行提名制度,由所在二级院系或单位提名,不受理自荐。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办法》及《评审建议指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必须是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成果。
2.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奖,按最高额度奖励一次。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三、提名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智慧华中大——办事大厅——科学技术发展院——前沿研究成果奖申报完成填报。
2.院系初步审查
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初审通过后提交至院系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线上评审(通过前沿研究成果奖申报流程将申请项目材料推送至院系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
3.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
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形成推荐意见,通过前沿研究成果奖申报流程提交至分管科研负责人确认最终推荐项目。
4.所在单位提名公示
院系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5.提交提名材料
提名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管理人员在前沿研究成果奖申报流程上传签字盖章的提名函(见附件),提名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相关材料提交至科发院后完成线上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是学校前沿研究成果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和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通过线上申报流程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二)请各院系于2023年6月19日17时前通过线上流程将提名材料提交至科发院。
五、其他说明
(一)前沿研究成果奖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关注科发院网站(http://kfy.hust.edu.cn/)和智慧华中大线上申报流程,以便及时了解奖励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前沿研究成果奖评审工作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六、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联系电话:027-87540925
电子邮箱:tto@hust.edu.cn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前沿研究成果奖提名函参考模板》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