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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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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 号)》,学院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必备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三)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 4. 5. 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名额

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为52人。

四、评选程序

1.4月9日,学院评选细则公布。

2.4月9日—4月15日,各班级、团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进入推荐名单的学生请认真填写附件1与附件2,发送至邮箱:3348619379@qq.com。

3.4月16日—4月24日,学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上报院党政联席会。

4.4月25日起,院内公示5日。公示完成,由获评者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如有疑问,请咨询杨佳霖:027-875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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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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